昆明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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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

作者: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2 08:57:30

一个商标要注册成功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不符合这些条件,商标就面临着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被驳回不仅面临后续的复议或上诉等繁琐的手续,还会浪费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也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与资源。那么昆明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商标注册来告诉你。

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商标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章戳,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章戳;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章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

(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最后,我们建议大家在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情况下,不妨委托代理机构由专业人士帮助您进行相关业务,但是要选择靠谱,值得信赖的代理机构。

对于专利权停止的疑问,很多申请人不清楚这个是怎么回事,通常比较刨根问底。  

专利权的停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1)没有依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抛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停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交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停止告诉,告诉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康复程序或康复未被同意的,在停止告诉书宣布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布告。以后,专利申请檀卷存入失效檀卷库。专利权停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都说便宜没好货,这对商标而言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如此,商标代理人还是会遇到客户觉得商标太贵,想买低价的商标。其实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你推荐低价的标,而是有原因的。公司我们就以自己平台的标与大家细说,低价商标的背后到底什么?

01、针对性强的商标商标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引导市场。有些商标名称的针对性太强了,是针对某一行业申请注册的,若是将这枚商标用到其他的类别上,就会显得很奇怪,很不合适。就如韩医堂很明显是做医药、疗养、卫生这类,若是硬要做工业、金属等产品就会不合适;一人一茗商标也是一样,在饮料、茶等产品上很合适,在其他的产品上就不一定适合了。而很多商标就是因为其对行业、产品的针对性强,所以价格相对而言也就不会很高。若是客户正好缺这一行业的商标倒是好说,但是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一直只做一个产品。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转型升级,总是想往高处走,而不是一成不变。

02、残标价格低的另一种可能,就是这枚商标注册类别不全,只适合做某一产品,这类残标对于多数的客户而言是没用的。若是客户不小心买了这类残标,如果会现这枚商标根本不能使用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那不就花了冤枉钱吗!就比如客户想要的是一枚做男女服装的商标,可是却买了一枚花妃花商标,这枚商标只能使用在皮带(服饰用)的商品上,就等于白白花了钱,却仍是没有男女服饰类的商标。

商标的价格高是因为其物有所值,那商标的价值是怎么决定的?一般来说商标转让的价格分为四种:1、商标转让过户费:通常行业收费在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服务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服务费;

3、商标本身的价格:辨识度高的、寓意美好的、有知名度、的商标当然是大家争相抢夺的好商标,价格自然不低;

4、最后一种可能取决于这枚商标的询问人数:有些商标起初价格可能不高,但是询问的人多了,商标持有人就会觉得自己的这枚商标受欢迎,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随着询问人数的增加,价格也随之增长了。

一枚商标的名称取得好,有利于企业后期的推广与宣传,这枚商标的价格自然也不会太低。总之,商标作为可以代表企业声誉、名誉、信誉的象征,价值是其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时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做质押贷款,将商标的价值真正地利用起来,为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所以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推荐低价的商标,而是那些低价的商标不一定值得你购买。

1、商标的标识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在实践中,一些商标注册人为了让商标更美观或出于其他原因,会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或者在商标外加上方框、圆框或线条,这些行为都属于随意改变商标,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注册人在使用商标时,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将商标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2、商标的使用主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3、商标的使用范围

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使用商标时,申请人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如果想在核定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申请人须另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4、商标的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商标尚未获准注册”和“商标使用范围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都属于违法行为。

5、商标的使用证据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使用必须通过证据来体现,没有商标使用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导致商标权丧失。

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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