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是指什么?
专利无效需要经过人申请才可能做出宣告,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呢?又是什么人在对他人的专利请求无效宣告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专利无效是指什么
所谓专利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前提是认为专利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三、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请求宣告他人专利无效的理由一般来说包括:
认为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或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或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说明书修改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超出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或超出原始图片、照片表示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清楚;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违反国家法律或者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四、无效他人专利究竟所为目的为何?
通常情况下会去无效他人专利的,总结起来大概是以下几种原因:
1、为公益目的,组织或者个人挑战已有专利;
2、通过挑战专利,对于同领域中的竞争者,针对性地提起报复性专利挑战,从而打响个人或者企业的名声;
3、在专利权人的关键时期,通过挑战其专利攫取利益;
4、为之后的产品开发或商业计划,铲除专利障碍;
5、对于潜在侵权者,试探其专利强度;
6、其它情况:如在进行专利许可时,被许可方可能会暗中向许可方发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如果在不暴露自身身份的情况下,将其许可专利无效,就可能在许可谈判中获得一定的有利地位。
即便无效不成功,双方依旧可以在牌桌上继续洽谈许可事宜,“进可攻,退可守”。
又或者,当竞争对手想要进入己方市场时,己方可以针对对手在该市场范围内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为其进入市场设置障碍。
更有甚者,是在被人提出侵权诉讼之际,去对诉讼人的专利进行无效宣告请求,好利用这种方式为自己的侵权嫌疑“脱罪”。
五、被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该如何救济?
被人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可以进行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换句话说,当你作为专利权人收到中国专利局转来的他人对你的专利权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文件副本的时候,你应认真仔细阅读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要理由,有针对性地准备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
当然啦,也可以请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来一起分析研究,讨论对策和撰写答辩意见陈述书。
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为:《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直接向日本特许厅(简称JPO)提交专利申请。
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然后,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JPO提出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声明、即国内书面以及交纳相应的费用。
2、《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日本专利,是指申请人首次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JPO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但需注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海外申请专利时需要事先在中国进行保密审查。否则此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将不授予专利权(《特许法》第20条)。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申请公布后,与该申请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答复OA时陈述的一件等都可以通过日本专利局的电子档案库获得。
昆明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工作,注册商标必须按照国家法定程序操作。如今,商标战略已经成为企业形象建设的关键。然而,在某一商品上市或短期内,它可能面临巨大的商标侵权风险。商标注册的一系列问题无处不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关注。商标代理的重要性是什么?
1、可以让资本进入市场而不受他人侵犯众所周知,任何产品的推广和相应品牌形象的创建都需要巨额投资。投资后,商标本身也将决定企业形象等问题。商标被侵犯或抢劫后,无疑意味着一个人的努力被浪费了。现在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避免商标注册和市场侵权。在这种可靠而有保证的商标代理服务下,相应的企业可以具有市场垄断的优势。
2、能提高企业的正式形象和商品声誉正常情况下,所有正常运营的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品牌,响亮的口号和脑海中的印记也是用户筛选选品品牌的关键。因此,在目前可靠的商标代理服务下,这类企业也能有正常运营的形象。商业产品也有明显的特点。对于用户来说,基于这一可靠而有保证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产品的市场形象和价值可以得到充分的提升。
总之,更重要的商标代理服务解决了各种棘手的问题,在创业过程中,可靠的专业商标的价值也得到了更好的维护。然而,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要求更多的人重视商标的重要性。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科学合理的服务,相应商标检验后的品牌建设将更加专业可靠。
美团在2012年击败了“千团大战”,但未能避免商标被抢先的命运。2018年,澳大利亚墨尔本的中国公司“奥普罗丰”申请了“美团”图形商标。2018年11月,该公司推出了一家名为“澳美团”的中国团购网站。由于澳大利亚提倡“商标优先使用”的保护,一旦商标通过审查,意味着美团可能会失去整个澳大利亚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解决方案:回购商标或提出异议,但这两种方案都不划算,需要耗费大量精力。
显然,有钱的美团选择了前者来回购商标。目前,“美团”图形商标已转让给美团运营商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商标转让的金额和交易细节,美团中国和美团澳大利亚均不愿透露。现在,美团澳大利亚的官方网站已经被另一个不知名的团购网站所取代。值得一提的是,美团还在澳大利亚申请了“美团”和“美团评论”商标。商标抢注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知名度越高的公司,越容易急于注册。一旦急于注册,企业就会处于被动状态,要么回购,要么提出异议。一些公司还可能放弃原来的品牌名称,改用其他名称。
例如,我们非常熟悉汉堡王。当年汉堡王进入澳大利亚时,发现该商标是一家外卖店注册使用的。它只能改名为“饥饿的杰克”。当Didi的出租车开始着火时,第九种“嘀嘀”已经被一家公司注册,Didi的出租车因商标侵权被起诉,价格为8800万元。后来,Didi的出租车只能改名为“滴滴打车”。再举一个旅游业的例子。众所周知,在现代成立之前,现代汽车的商标已经在浙江省一家民营企业注册,现代斥资4000万元购回。
苹果更糟。2001年,台湾唯冠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注册为iPad商标。后来,几经周折,它花了6000万美元回购了iPad商标。有很多企业因为商标被抢注,交了不少学费。这些过去的教训实际上提醒我们,商标并非微不足道。企业必须做好商标布局工作,尽量注册所有与品牌相关的商标。不要因为粗心大意而忽略了品牌,这会影响你的品牌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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