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欧盟商标有什么好处?
企业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往往为了美观或其他利益将商标的组成样式进行改变,这种改变显然是不合法的,不仅有冒充商标的嫌疑还有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今天小编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商标字体改变,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易引起纠纷,且不利于商标权利的保护,建议对改变后的新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昆明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意味着商标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内,改变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改变后的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法律责任。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字体,不可以随意改变,并加注标识。很多注册商标权利人为了商标更为美观、具有特别性,会对字体进行改变,如将注册印刷体文字改为其他具有美感的字体,或者对注册商标字体进行艺术创作。在此,提醒各位注册商标权利人,改变字体的商标是一个新的商标,建议对改变字体的新商标申请注册为新商标。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一是可以避免冒充商标而带来的行政处罚及民事侵权风险。
二、例外情况下,对商标字体的改变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属于自行改变,可自行选择是否对改变后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有些情况下,对商标字体的改变并非对字体构成实质性的改变,这种变化是微乎其微的,如注册商标时的字体与实际使用中的商标字体为手写体与打印体。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的,故而不会作假冒注册商标处理。但还是建议商标权利人仔细斟酌,对改变字体后的商标申请注册。
三、注意谨防撤三风险。《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此提醒商标权利人,改变字体后的商标注册后与之前的注册商标构成了不同的两个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注意对改变前后的两个商标进行使用,防止面临撤三风险。
四、字体改变后的新商标不注册仅使用,商标法不予保护。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制度,也即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仅使用而未注册的商标,除非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否则不受商标法保护。但成为驰名商标的条件较严苛、认定程序也极为复杂。所以,建议商标权人对字体改变后的商标予以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事由包括: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权利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所有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欺骗消费者的。存在以上行为的通通撤销、撤销就这么任性,而其中改变商标就包括改变商标的字体,所以说千万不可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如要改变,一定要记得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商标。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条款注册的OHIM(欧洲共同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27个成员国)内有效,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注册欧盟商标有什么好处。
1、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只要提交一份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就可以低成本地使用该商标,与每个成员国的申请相比,成本大大降低。
2、商标注册保护程序的集中可以由欧盟27个成员国保护。商标案的裁决将在所有欧盟国家强制执行。
3、同一商标对使用一个或多个指定的商品名称或服务享有优先权,并且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六个月后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4、各种注册要素不仅使文字、标志等传统商标得以注册,而且使声音、气味、外观、产品结构等新商标得以注册,并可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5、单一财产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的成员国)的财产转让。然而,一些具有地理或其他限制的商标许可证,甚至那些仅限于特定成员国的商标许可证也是可以接受的。
在昆明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不受理以下23个条件。因此,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用户必须知道。
1.申请人姓名与主体资格证书不一致的。
2.外国申请人未填写英文姓名或地址者。
3.外国申请者未填写中文姓名或地址者。
4.外国申请人未填写国籍或者填写错误的。
5.住址没有省、市、县行政区划的国内申请人。
6.申请人(自然人以外)的地址与身份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7.国内申请人未填写邮政编码者。
8.商标设计不够清晰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不受理以下23件案件。因此,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用户必须知道。
1.申请人姓名与主体资格证书不一致的。
2.外国申请人未填写英文姓名或地址者。
3.外国申请者未填写中文姓名或地址者。
4.外国申请人未填写国籍或者填写错误的。
5.住址没有省、市、县行政区划的国内申请人。
6.申请人(自然人以外)的地址与身份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7.国内申请人未填写邮政编码者。
8.商标设计不够清晰9.上传的logo不清楚。
10.上传的主体资质文件不清晰。
11.上载的校长资格证书没有申请人的盖章或签名。
12.主资格证书上载的申请人印章为复印件(需为彩色新印章)。
13.上传的授权书不清楚。
14.申请人上传的授权书未加盖公章或签名。
15.上传的委托书中申请人盖章为复印件(应为彩色章)。
16.外国申请者没有上传身份证件。
17.外国申请者没有上传身份证件的中文翻译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顾名思义是指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发生变更。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时,一定要及时去进行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否则发生纠纷时,将会被判定著作权保护无效。那么,申请软件著作权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步骤是什么呢?
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材料:
1、提供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需要变更的内容(如新软件全称、简称、著作权人名称等);
3、软件著作权变更、软件著作权查询申请书、委托书;
4、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5、委托代理协议书;
6、其他可能涉及的材料,如名称变更核准证明等(视软件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流程:
1、准备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提供原证书扫描件、提供需要变更的内容(如名称)等;
2、将电子材料给在线客服,由客服为您整理最终快递盖章材料;
3、通过邮件或者快递方式签订软件著作权变更代理协议并支付费用;
4、客服整理完成后,将需要盖章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我司在收到您的快递后3个工作日内,为您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软件著作权重复登记查询申请;
6、中心受理软件著作权变更查询重复登记文件后,为您预约中心查询缴费号并缴费(此步骤为2016年12月21日起应财政部要求新增,一般为3-5个工作日左右);
7、缴费后,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后台显示财政部与中心已经完成核费流程(7个工作日左右);
8、核费完成后,中心开始重复登记审查(需10个工作日);
9、取得查询结果如正常,3个工作日内为您提交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
10、中心受理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文件后,为您预约中心软件著作权变更缴费号(此步骤为2016年12月21日起应财政部要求新增,一般为3-5个工作日左右);
11、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后台显示财政部与中心已经完成核费流程(7个工作日左右);
12、核费完成后,中心开始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审查(需10个工作日);
13、确认付款:您确认后您支付尾款,财务核实后会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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