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时如何选择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
好的商标名可谓是万里挑一。想名字想到头疼,翻词典翻到手软。商标取名还是无从下手?觅得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名字怎么那么难?很多昆明商标注册人对商标注册禁区缺乏足够的认知,在商标的名字上不顾客观事实,总想搞个大新闻,最终导致了商标注册以被驳回,浪费时间浪费钱。
1.谁出名就注册谁的名通过抢注名人注册成自己的商标是很多投机客都会做的一件事,利用名人的效应来蹭热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曝光率,或者是单单注册一个商标,轻轻松松翻个几百倍。我们熟悉的很多名人,比如文学领域的莫言、科学领域的屠呦呦、体育领域的易建联、音乐领域的郎朗等等都曾被抢注过商标。然而商标法明确公众人物姓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就是要防止市场竞争者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扰乱市场秩序。今年最高院出台的新规再次明确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因此,即使注册也会被驳回!
2.跟“国”字号搭搭边有些商标的申请人为了追求商标名气的高大上,就特别想和国家的重要机构搭上关系。比如注册故宫、天安门、人民大会堂等等来凸显商标的重量级别,还有的以“国”字辈来彰显品牌的认可度,为自己的品牌增加神秘感和权力感。“国酒”、“国酿”这样是绝对不能通过商标的审查的,“国酒茅台”的商标就一直未被审查通过。法律具有严格的规定,国家名称、县级以上地名、具有政治意义的名称或图案等,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商标,就算提交一万年,也是一个被驳回的结果!
3.山寨大牌商标卖货我们日常生活中稍不留心就有可能着了李鬼的道儿,周住牌洗衣粉、十个核桃、四粮液、雷碧等,鱼目混珠,防不胜防。山寨、傍名牌、擦边球的商标注册是一种混淆公众的不良行为,更是一种侵权行为。虽然我们在市面上会看到很多的山寨品牌扰乱视听,所以现在很多大品牌已经将一些有可能被山寨的商标进行了注册,也就是防御性商标,比如大白兔集团还注册了“大灰兔”、“大花兔”,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娃哈哈注册了“娃娃哈”等,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4.为出名低俗恶搞最后这种情况比较辣眼睛,为了出名提高品牌的曝光度,有的商标申请人选择剑走偏锋,坚持将个性进行到底。只要能吸引人,什么“败家女”、“潘金莲”、“王八蛋”、“草泥马”等等都敢拿来试一试。无疑,这种词汇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词汇,容易对人、社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官方坚决抵制的,稍有触及驳回没商量。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品牌标识,不仅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也体现着相应的文化内涵。为了保证商标注册的公正与合理,我国的《商标法》特别规定了商标注册标准,还规定了禁止注册商标的多种情形。怎么样,你觉得还有哪些雷区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经营、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商标和品牌成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商标与品牌是有着相似点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使用和评估过程中经常被混淆,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区分两者的含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与品牌含义比较商标与品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品牌比商标包涵的内容更宽泛。商标强调的是要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品牌强调的是在产品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不一定进行注册。
1.从经济角度看商标与品牌。从定义来看,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其组合,其目的是识别特定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商标和品牌很难从定义上进行区分,我们从权益和市场两方面来辨别。首先从权益角度来说,商标经过注册,注册人则享有了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其他企业或个人如果使用或仿冒则会构成侵权而受法律惩罚,为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相对来说,品牌不受商标法的直接保护,它更是一个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市场概念,其形成离不开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品牌可以表达出其所依托的产品的属性、质量、产品的使用者及其用户可获得的根本利益。优质品牌是质量可靠、信誉保证的承诺,因此会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及用户忠诚度。另外借助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其产品传递出来自身所特有的价值观,以及其中渗透着的企业文化与个性,在消费者心中产生共鸣。
2.从法律角度看商标与品牌。从法律角度来说,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而没有品牌法或者直接保护品牌的法律。商标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不再仅仅是普通的商品标记,而是成为了一项工业产权。而品牌因其形成原因及内涵与商标不同,不具有和商标一样的法律地位,商标法不保护品牌的专用权。我们可以发现,商标和品牌都有助于用户识别不同的竞争者的功能,而且都是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利益,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两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商标和品牌可以一致,也可以不同,品牌比商标有更宽泛的外延。
二、商标与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比较商标价值评估即商标权价值评估。商标与品牌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它们的经济价值均受企业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状况所影响,并受到不同的评估目的等因素的影响。我们主要讨论两者价值评估中要考虑的不同的影响因素。
1.商标价值评估影响因素。相对于品牌来说,商标价值评估主要区别就是它受商标的法律状况影响。首先是昆明商标注册情况。商标评估即商标专用权的评估,而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专享的权利,只有注册商标的评估才有价值和意义,也只有注册了的商标才有经济价值。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能带来经济价值,但由于权属未定,法律不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其经济价值也得不到确认,而且没有必要对其经济价值予以确认。其次是商标的使用情况。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十年届满,没有申请续展,则商标的注册将被注销,商标权失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按期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可以无限续展。这样,商标权可能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接近续展期和保护期末的商标,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商标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商标权只有在法律认可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受到保护。商标权的地域范围对商标权的价值有很大影响。评估商标资产价值时,也要注意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要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范围相符合,商标权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时才受法律保护,超出这个范围则不具有专用权,对于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应计入商标权的预期收益额中。因此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也是影响商标资产的价值。
2.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两类,分别是基础要素和附加要素。基础要素即构成品牌的名称、产品包装等有形要素。通过要素的组合,形成并不断正向强化企业特有的产品和品牌个性,在消费者心中构建完整的品牌形象。品牌价值基础要素是附加要素的支持基础。品牌的附加要素是在企业的持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建设和形成的,因消费者的认同才有价值,例如品牌所代表的企业的价值观,责任义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稳定的核心价值观对企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有着长期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因此企业往往要对品牌附加要素进行不断的维护并进行相应的沟通传播工作。相对基础要素来说,品牌的附加价值发展的空间更大。品牌价值评估中也越来越重视品牌的附加要素价值。比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以及品牌所代表的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等在品牌价值评估中均要考虑。
综上所述,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讲,商标和品牌均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范畴,但是品牌比商标范围更大。目前实践中更多的是品牌价值评估,国际上及我国每年都会对有价值的品牌进行评比并发布其品牌价值排名。总的说来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进行评估,一是基于财务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二是基于市场要素的评估方法,如Interbrand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WorldFinancial评估法、北京品牌公司评价法;三是基于消费者要素的评估方法,如艾克的品牌资产十要素法、凯勒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商标价值评估与品牌价值评估方法趋于相似,但是在评估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其含义及不同的影响因素,更准确地评估其价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规定,针对授权后(不含授权当年)各年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1.年费的减缓待遇
授权前,已获准专利费用减缓的,自授权当年起连续三个年度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比例交纳年费。例如:授权日在第三个专利年度内生效,专利权人按批准的减缓比例缴纳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年费,第六年起应按全额缴纳年费。
2.单元格中的数据内容
年费滞纳金一行的单元格中数据,是相应时段的滞纳金数额。其余三行的单元格中数据,分别是全额或减缓后年费与相应时段年费滞纳金的合计金额。
3.年费滞纳金的时段
年费滞纳金时段依据下列原则计算(全额年费X各相应时段的百分比):
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至过期后第一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不缴纳滞纳金。
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过期后第二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二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三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三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1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四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四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0%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五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五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25%的时段------自专利证书中指明的缴费届满日过期后第六个月的第一日起,至第六个月(含最后一日)的一月内。
4.缴费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限期届满日。
5.年费滞纳金缴费数额的计算规定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第一次缴纳年费滞纳金不足,专利权人再次补缴时,应依照实际补缴日所在的缴费时段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缴纳的年费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因专利权终止办理恢复手续时,年费滞纳金应按当年年费金额的25%缴纳。
业务范围是在注册公司时确定的,例如业务服务,技术咨询等。填写业务范围时,必须首先填写主业务和并发业务。然后如何写公司的注册业务范围,以下公司帮助小编告诉大家。
业务范围最终将根据国家经济行业标准条款由工商局批准,最终许可中包含的业务范围将获得工商局的批准。尽管可以撰写多篇文章,但第一项必须与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特征”相对应,这是审查工商部门的重要链接之一。如果您真的不知道怎么写,可以登录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并检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您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小,中或大类别来申请业务范围注册。
此外,在填写业务范围时,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需要填写公司注册后,有必要按时提交纳税申报表,每个公司所有者肯定希望少缴税款,但是要注意,如果经营范围错误填写,可能会影响税收。例如,一家公司是“白酒生产”。在填写公司的业务范围时,为了避免消费税,公司的业务范围写为“销售酒”。结果,发现公司的经营范围在公司的经营中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大量的后续税,滞纳金,罚款。
其次,业务范围填写过多。因为超出业务范围的业务要去税务局开具发票,所以公司不能自己开具发票,老板认为将来来回来回去思考要写什么业务范围太麻烦了,我不知道有些企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所以老板也很遗憾。
三,经营范围不在乎,同行随机抄袭。业务范围可以参考同行,但不得复制。因为尽管是同一行业,但公司业务的重点不能完全相同。
业务范围分为一般业务项目和许可业务项目。一般业务项目不需要批准(可以在获得许可后打开),也不需要许可操作(批准前和批准后)。
预先批准:如果您要经营一个相对特殊的行业,或者主要业务涉及许可,则必须首先批准相关部门,然后才能注册公司。例如,如果成立了证券公司,则需要在获得许可后去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手续。
批准后:您可以先注册公司,然后找到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批准。例如,出售一家食品公司后,获得营业执照后,您必须向食品药品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其中大多数现在都已获得批准。
注意:但是,如果业务项目的主要业务涉及许可证,则必须在注册公司之前获得许可证。如果业务项目的并行操作涉及许可证,则可以获取许可证,也可以获取许可证。然后,证书将进入工商部门以增加业务项目。如果您听不懂,将在办理工商管理手续时得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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