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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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中商品分类的原则有哪些?

作者:云南瑞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1 08:29:20

海外商标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在海外注册保护过程中,各国商标主管部门是否统一?接下来是你组织的常用方法。

一、所需材料:

1、申请表要求各国填写。除了美国规定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外,其他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规定申请表可以由代理人填写。中国也接受这种申请。由于不同商品分类国家的规定是不同的,申请人往往无法确定如何填写申请表,所以他必须提前签署空白申请书,请委托代理人填写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是商标申请人委托、授权代理人申请昆明商标注册的重要文件。大多数国家要求在申请注册时附上授权书。

3、一些国家,如《马德里协定》的一些国家和中东的阿拉伯国家,在申请商标注册时要求提交本国的商标注册证书。

4、还需要附上少量其他文件,如瑞士对营业地址证明的要求;南也门对商标所有权声明的要求等。

二、国际商标注册一般有四种方式:

1)、申请-复审-公告-核准和认证。这种模式与国内的过程相同,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模式。

2)、为了缩短注册时间,一些国家在商标审查后认为不存在违反商标法律法规的行为,直接核准注册,并在公告后处理异议。

3)、申请公告审批发证。为了节省审查资源,一些国家在商标正式审查通过后直接公布申请。如无异议,将进行实质性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和保护。

4)、申请——少数国家,通常是小国,没有专门的商标法,所以直接采用公告制度。申请后,在官方指定的地方报纸上公布,宣布拥有商标权,作为确权和保护商标权的证据。

商标以小胜大,别看它个头不大,它却包罗万象,一个成功的商标由很多部分组成,包括商标的颜色、文字、图形以及名称等。今天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我们先来说一下商标的颜色。它既是商标设计的一部分,也是用来区别同行的重要标志。如果商标的法定构成要素中不包含某种元素,按理来说,它就不能作为独立的构成要素,但商标的颜色却是个特例。如果在昆明商标注册之后还想更改颜色,那么就会被视为变更商标的图形,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重新申请注册商标。

由于颜色对于商标的推广宣传作用很大,所以一些驰名商标在注册时就对颜色做成了指定。接着我们再来说一下商标里的文字和图形。在商标注册中,部分图形和文字已经被禁止使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做商标设计的时候要注意他们的差异性。商标以小胜大,小中寓大,合理的设计让商标的特征更加鲜明和突出!

一般来说,15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商标此时,你必须考虑拒绝审查或者放弃注册新商标你应该知道,驳回复审的价格是昆明商标注册价格的几倍(商标注册价格:1500元;复审驳回价格:3000-4000元)。

1、不建议拒绝审查违反《商标法》基本规定,有的法律明文禁止将商标作为商标使用或者注册。例如:一、第十条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有害的道德行为和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师的地名等。二、第十一条描述商品或者服务特性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标志以及不具有显著意义的标志。三、第十二条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注册。一般来说,不建议你浪费时间和精力来复习。

2、可以考虑驳回复审驳回复审成功的原因是商标局作出驳回,而商标驳回申请是提交给商事法官的。商标局和商务评委的考核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商标局的审查完全以提交的材料为依据,不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提交反驳答复的理由涉及商标实际使用的,由商务评审团考虑。

二、判断商标是否相似,商标局和商务评审的标准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上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而商务评审则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

三、商标审查的主观性很大,不同的审查人员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基于商标评审的主观性,通过商标评审是可能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里面还有很多文章,还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商标向审查结果提出申请,大约需要9-11个月的时间。如果被拒绝,则需要9个多月才能办理下一道手续。当时,企业浪费的不仅是几千元的资金成本,更是因为品牌长期无法宣传而造成的时间成本。那真的不值得失去。

昆明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商标注册后,商标局审查会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全部驳回;或是对某一商标在全部指定商品上的申请部分驳回。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以后,对符合规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提起驳回复审程序,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十五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一般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商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复审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三卜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驳回复审决定有两种结果:一是裁定核准,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二是维持驳回决定。如果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仍然不服,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实践中,驳回复审案件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驳回复审裁定书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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